近年,全国各地公立的医院纷纷推出VIP病房这种高档服务,争抢高端医疗市场的大蛋糕,正有钱人的钱。据称,广州、深圳、南京等部分三甲医院也推出特需医疗服务,交一笔数目不菲的钱就可成为医院的VIP,享受一系列“优待”。VIP客户形式上主要分两种,一种是一年一次性向医院交2000元会员费,交费后,无论看多少次病,都无须再挂号;还有一种是在医院的8小时工作日内,在VIP挂号处花150元挂号,即可享受医院提供的全套服务。
有人买,就会有人卖。一些医疗专家也认为,目前社会上存在很大一部分高端消费者,这部分人注重自身健康,希望通过高投入获得高回报。设立VIP门诊是为了满足富裕阶层得到更优良充分的医疗服务,同时,也能为医院带来一定收益。院方认为,目前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主要就是因为中国的医疗服务没有分层次。医疗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行业,应该有特需服务,特需服务是公众医疗服务的补充,两者并不矛盾,只有真正地将两者分开,才能解决现在的看病矛盾。
但也有专家认为,基本医疗是公共产品,所有人都有权享受,医院要保证每个人都得到医疗服务。对于普通患者来说,想去大医院看专家号,得起早排队抢号,如果排了半天队,前面忽然加进来一个“VIP”,心里肯定“冒火”。先来后到,排队挂号是天经地义的事,凭什么有钱就能超越这个“准则”呢?开设VIP专区,医院等于通过钱把病人分出三六九等,这与医院救死扶伤的宗旨不符。
30 齐鲁网友[[山东省济南市]] 2008-04-26 14:01:38
多花钱真的能换来便利周到的服务也是值得的,就怕钱高了质量不高,又只是圈钱忽悠人的把戏.
29 齐鲁网友[[澳大利亚]] 2008-04-24 11:37:48
其实不止是医院,车站,银行等很多商业场所不都是有VIP服务吗.也许在某一方面体现出了一些不平等,但确是比较符合现在社会现状的.平等一直都是相对平等,没有绝对的平等.就象工作不同工资也不相同一样.单放在医院例子里,看病时很多人愿意多付一点钱选择看专家门诊.这些都是根据个人的条件选择自己既能负担得起又能满足自己需求的消费方式.而且医院利用VIP高收益多引进一些好的医疗设备对所有去看病的人也都是有利的.
29 齐鲁网友[[山东省青岛市]] 2008-07-05 17:02:14
公立医院我想最起码应该为非营利性机构,医疗改革应当适当参考国外经验,医院是特殊的机构,不可以像国企股份制改造那样,他更应该注重社会效益,还有,制药厂等工厂的的性质也应该从法律上确立只有国家才能制药,同时他也应是非营利性质的。私企不得从事主要医疗产品的生产,但应该创设一个巧妙的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腐败,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也应该加以改革,不能由院长说了算,应由第三方提供合格人选,总之医疗机构万不能以金钱为目的。
28 齐鲁网友[[山东省青岛市]] 2008-07-05 17:02:02
公立医院我想最起码应该为非营利性机构,医疗改革应当适当参考国外经验,医院是特殊的机构,不可以像国企股份制改造那样,他更应该注重社会效益,还有,制药厂等工厂的的性质也应该从法律上确立只有国家才能制药,同时他也应是非营利性质的。私企不得从事主要医疗产品的生产,但应该创设一个巧妙的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腐败,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也应该加以改革,不能由院长说了算,应由第三方提供合格人选,总之医疗机构万不能以金钱为目的。
27 齐鲁网友[[山东省青岛市]] 2008-07-05 17:01:48
公立医院我想最起码应该为非营利性机构,医疗改革应当适当参考国外经验,医院是特殊的机构,不可以像国企股份制改造那样,他更应该注重社会效益,还有,制药厂等工厂的的性质也应该从法律上确立只有国家才能制药,同时他也应是非营利性质的。私企不得从事主要医疗产品的生产,但应该创设一个巧妙的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腐败,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也应该加以改革,不能由院长说了算,应由第三方提供合格人选,总之医疗机构万不能以金钱为目的。
26 齐鲁网友[[山东省青岛市]] 2008-07-05 17:01:06
公立医院我想最起码应该为非营利性机构,医疗改革应当适当参考国外经验,医院是特殊的机构,不可以像国企股份制改造那样,他更应该注重社会效益,还有,制药厂等工厂的的性质也应该从法律上确立只有国家才能制药,同时他也应是非营利性质的。私企不得从事主要医疗产品的生产,但应该创设一个巧妙的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腐败,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也应该加以改革,不能由院长说了算,应由第三方提供合格人选,总之医疗机构万不能以金钱为目的。
25 齐鲁网友[[山东省青岛市]] 2008-07-05 17:01:00
公立医院我想最起码应该为非营利性机构,医疗改革应当适当参考国外经验,医院是特殊的机构,不可以像国企股份制改造那样,他更应该注重社会效益,还有,制药厂等工厂的的性质也应该从法律上确立只有国家才能制药,同时他也应是非营利性质的。私企不得从事主要医疗产品的生产,但应该创设一个巧妙的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腐败,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也应该加以改革,不能由院长说了算,应由第三方提供合格人选,总之医疗机构万不能以金钱为目的。
24 齐鲁网友[[山东省青岛市]] 2008-07-05 17:00:50
公立医院我想最起码应该为非营利性机构,医疗改革应当适当参考国外经验,医院是特殊的机构,不可以像国企股份制改造那样,他更应该注重社会效益,还有,制药厂等工厂的的性质也应该从法律上确立只有国家才能制药,同时他也应是非营利性质的。私企不得从事主要医疗产品的生产,但应该创设一个巧妙的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腐败,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也应该加以改革,不能由院长说了算,应由第三方提供合格人选,总之医疗机构万不能以金钱为目的。
23 齐鲁网友[[山东省青岛市]] 2008-07-05 17:00:45
公立医院我想最起码应该为非营利性机构,医疗改革应当适当参考国外经验,医院是特殊的机构,不可以像国企股份制改造那样,他更应该注重社会效益,还有,制药厂等工厂的的性质也应该从法律上确立只有国家才能制药,同时他也应是非营利性质的。私企不得从事主要医疗产品的生产,但应该创设一个巧妙的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腐败,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也应该加以改革,不能由院长说了算,应由第三方提供合格人选,总之医疗机构万不能以金钱为目的。
22 齐鲁网友[[山东省青岛市]] 2008-07-05 17:00:42
公立医院我想最起码应该为非营利性机构,医疗改革应当适当参考国外经验,医院是特殊的机构,不可以像国企股份制改造那样,他更应该注重社会效益,还有,制药厂等工厂的的性质也应该从法律上确立只有国家才能制药,同时他也应是非营利性质的。私企不得从事主要医疗产品的生产,但应该创设一个巧妙的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腐败,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也应该加以改革,不能由院长说了算,应由第三方提供合格人选,总之医疗机构万不能以金钱为目的。
21 齐鲁网友[[山东省青岛市]] 2008-07-05 17:00:09
公立医院我想最起码应该为非营利性机构,医疗改革应当适当参考国外经验,医院是特殊的机构,不可以像国企股份制改造那样,他更应该注重社会效益,还有,制药厂等工厂的的性质也应该从法律上确立只有国家才能制药,同时他也应是非营利性质的。私企不得从事主要医疗产品的生产,但应该创设一个巧妙的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腐败,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也应该加以改革,不能由院长说了算,应由第三方提供合格人选,总之医疗机构万不能以金钱为目的。
20 齐鲁网友[[山东省青岛市]] 2008-07-05 16:59:57
公立医院我想最起码应该为非营利性机构,医疗改革应当适当参考国外经验,医院是特殊的机构,不可以像国企股份制改造那样,他更应该注重社会效益,还有,制药厂等工厂的的性质也应该从法律上确立只有国家才能制药,同时他也应是非营利性质的。私企不得从事主要医疗产品的生产,但应该创设一个巧妙的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腐败,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也应该加以改革,不能由院长说了算,应由第三方提供合格人选,总之医疗机构万不能以金钱为目的。
19 齐鲁网友[[山东省青岛市]] 2008-07-05 16:59:48
公立医院我想最起码应该为非营利性机构,医疗改革应当适当参考国外经验,医院是特殊的机构,不可以像国企股份制改造那样,他更应该注重社会效益,还有,制药厂等工厂的的性质也应该从法律上确立只有国家才能制药,同时他也应是非营利性质的。私企不得从事主要医疗产品的生产,但应该创设一个巧妙的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腐败,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也应该加以改革,不能由院长说了算,应由第三方提供合格人选,总之医疗机构万不能以金钱为目的。
18 齐鲁网友[[山东省青岛市]] 2008-07-05 16:59:45
公立医院我想最起码应该为非营利性机构,医疗改革应当适当参考国外经验,医院是特殊的机构,不可以像国企股份制改造那样,他更应该注重社会效益,还有,制药厂等工厂的的性质也应该从法律上确立只有国家才能制药,同时他也应是非营利性质的。私企不得从事主要医疗产品的生产,但应该创设一个巧妙的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腐败,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也应该加以改革,不能由院长说了算,应由第三方提供合格人选,总之医疗机构万不能以金钱为目的。
17 齐鲁网友[[山东省青岛市]] 2008-07-05 16:59:41
公立医院我想最起码应该为非营利性机构,医疗改革应当适当参考国外经验,医院是特殊的机构,不可以像国企股份制改造那样,他更应该注重社会效益,还有,制药厂等工厂的的性质也应该从法律上确立只有国家才能制药,同时他也应是非营利性质的。私企不得从事主要医疗产品的生产,但应该创设一个巧妙的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腐败,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也应该加以改革,不能由院长说了算,应由第三方提供合格人选,总之医疗机构万不能以金钱为目的。
16 齐鲁网友[[山东省青岛市]] 2008-07-05 16:59:06
公立医院我想最起码应该为非营利性机构,医疗改革应当适当参考国外经验,医院是特殊的机构,不可以像国企股份制改造那样,他更应该注重社会效益,还有,制药厂等工厂的的性质也应该从法律上确立只有国家才能制药,同时他也应是非营利性质的。私企不得从事主要医疗产品的生产,但应该创设一个巧妙的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腐败,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也应该加以改革,不能由院长说了算,应由第三方提供合格人选,总之医疗机构万不能以金钱为目的。
14 齐鲁网友[[山东省烟台市]] 2008-05-17 12:04:57
强烈反对!!!如果成立这种医院那苦的就是老百姓了!!!这样一来哪些医院就把高质量的药品留给那些所谓的有钱人治疗使用,而把次质量的药品用在老百姓身上,这是很有可能发生的!!! 网站建设:QQ317663510
13 齐鲁网友[[山东省济南市]] 2008-04-30 03:22:55
不幸的是,我们中国人没有悟出这一点,臭名昭著的医疗产业化压在了中国人的肩上,居心叵测的人打着改革、发展的旗号,剥脱了大多数同胞的生命医疗权,如今很多人还是没有看清楚这一点,居然又变本加厉的推出什么VIP,这是对生命尊严赤裸裸的挑战,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奇耻大辱,是公然向世界宣告生命在我们华夏文明中多么微不足道! 在人的基本权利面前,革命先驱告诉我们要天下为公! 字数太多,分成了三段,见谅了!
12 齐鲁网友[[山东省济南市]] 2008-04-30 03:21:43
商品、货币和市场经济是随着社会分工的专业化出现的,市场经济具有快速推动我们人类发展的正面功能,同时也具有造就国家成员之间巨大差异化的负面功能。正是因为市场经济所特有的差异化国家成员的负面作用,我们才绝对不能把国家成员的基本权利也实行市场化!用通俗的话讲,医疗和医生不能实行市场化、军队和警察不能实行市场化、教育和教师不能实行市场化、政府机构更不能实行市场化!我想大家应该能够很自然的理解这一点的:举例来说,任何一个中国公民,他的生命权都不能受外族(比如日本人)的剥夺和虐杀,假如发生了日本人剥夺和虐杀我们同胞的事情,不论他是达官贵人、还是街头乞丐,军队或警察都要挺身而出,不惜用鲜血和生命保护我们的同胞,而不能考虑丝毫金钱利益和市场经济因素了。医生、老师和军人一样,都是救命、救心的,怎么能实现产业化呢?
11 齐鲁网友[[山东省济南市]] 2008-04-30 03:20:11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每个人都享有基本的权利,这些基本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生命权、安全权、教育权、政治权、财产权。在这五种权利中,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也是最宝贵的,因为没有生命权,也就谈不上教育、政治等其它的权利了。 在任何国家,不论社会制度、不论意识形态,也不论种族宗教信仰,只要是认同同一血缘祖先的人群居住在一起,成立了一个冠名为国家的群体,那么这个群体就必须承认和保护每个成员的基本权利,否则这个群体就是不稳定的一盘散沙,不论是外族的入侵还是其自身的裂变,这样的团体都很容易遭到破坏、解体乃至最后这个群体的文化灭亡,走进历史博物馆。
9 齐鲁网友[[山东省泰安市]] 2008-04-29 11:39:54
我极力反对,这些人太可恶了,分明是看不起穷人吗?还救死扶伤呢?照我看应该赶紧的把此医院的各级大小支持此方案的领导拉出去毙了算了,就认识钱,太气人了,良心都让狗吃了。
6 齐鲁网友[[山东省青岛市]] 2008-04-28 17:05:41
不合适.花钱多可以享受优质服务.最终没钱的人也会咬牙拿出钱去享受优质服务.有病没办法.实际上等于变相提价了.有钱的人应该去民营医院.
4 齐鲁网友[[山东省滨州市]] 2008-04-27 22:47:29
生命只有一次啊,为什么有了钱就能这样呢? 是不是说有了钱就基本上有了一切,如果这样的话,每个人生下了的目的就只剩挣钱这一件事了吗?? 这样会不会更增加社会上有些人的仇富心里呢? 现在社会上的已经表现出来的因为仇富而造成的案件已经不是一起了!!
3 齐鲁网友[[山东省德州市]] 2008-04-27 20:21:42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不能因为你的贫穷就不救你,对吧?现在医院开设VIP通道,说明他们是有能力有足够的人员来为患者服务,要不然怎么可能有专门的人员来给VIP一条龙服务呢?既然人员足够,为什么还回让患者等待挂号呢?如果医院能让患者分成369等,我想以后医院也可能做出患者没钱就不给治的事情来的吧。这是一个反映医院立足点的问题,你们是站在救死扶伤的角度还是利益最大的角度看问题。